1.不动产测绘基础数据建设自2014年以来,各地陆续都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大了不动产测绘基础数据建设的投入,加强了不动产测绘服务保障能力,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及不动产测绘的开展夯实了基础。比如,湖南2014年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项目,通过补齐全省15.5万平方公里0.2米级分辨率航空影像空白区,完成覆盖全省0.2米级航空影像,建立覆盖全省21.18万平方公里范围的1:2000正射影像数据库和制作覆盖全省的1:2000数字线划图。按照“边生产、边应用”的原则,目前已将部分数据提供农业部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水利部门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广西在2014年统一组织进行1:2000比例尺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获取覆盖全区范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资料,建立影像元数据库,项目投入经费约6.8亿元,计划于2016年底全部完成。完成后项目资料将服务于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六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农村“六权”工作成果统一到“一张图”中。2.各类不动产测绘开展情况(1)集体土地所有权。从国土部了解到, 自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后, 经过3年努力,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截至2014年5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约为97%,绝大多数地区已进行成果检查验收。比如, 广东于2010年启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2013年5月底全省基本完成该项工作,发证宗数143万多宗,共有22万多个村民小组(经济社)获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登记发证率达99.5%,绝大部分县市区权属调查、登记审批等数据建档入库。湖南于2012年开始启动了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全省以1:5000或1:2000正射影像作为工作底图。目前,全省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大部分地区确权到组,部分困难地区确权到村,但均尚未发证。广西2013年7月始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发证建库工作,利用1:5000正射影像为工作底图。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和内业建库工作均已完成,确权到行政村一级。(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1986年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地使用者申请的合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登记发证工作,按要求只需对单宗申请用地进行测绘。为了配合土地总登记业务开展,上世纪九十年初开始我国部分有条件的城市开展了数字化城镇地籍测量,测量范围往往只覆盖中心城区。在2007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开展后,全国陆续开展覆盖大部分城镇建设用地地籍测绘工作,从国土资源部了解,我国大部分省市已经完成城镇建设用地地籍测绘及地籍数据建库工作。比如,广西于2008年始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全覆盖的城市建设用地、建制镇建设用地1:500城镇地籍测绘,总面积约2139平方公里的,开展权属调查建立了1:500城镇地籍数据库,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提供了数据基础。湖南县城以上建成区土地使用权都进行了地籍调查并实施了1:500城镇地籍测绘,建立了1:500城镇地籍数据库。(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农业部正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3月底,全国已有2434个县、2.6万个乡镇、43.8万个村开展了这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前两年选择山东、四川、安徽等12个整省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再选择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广东、海南、云南、陕西等10个省份整省推进。据调研,广西2013年年底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县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工作,采用广西1:2000统一航飞正射影像作为工作底图,并由自治区农业厅、国土厅、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印发《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调查技术细则》,统一了确权登记的技术要求、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全区109县市区都以整乡推进方式开展,9个试点县基本完成整县确权工作,目前为止全区总体完成确权工作总量约60%。湖南2011年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大部分地区都采用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项目测制的1:2000正射影像作为工作底图,2015年在48个县市区全面开展整县推进试点工作,2016年全省所有市州整体推进,计划于2017全面完成全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4)宅基地使用权。2014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5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国各地国土管理部门按要求陆续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测绘工作,据了解广西于2012年开始启动全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测绘建库工作,统一采用全野外解析法测制1:500数字化地形图,实施了1:500地籍测绘,目前已经完成重点区域工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证总面积3005.87平方公里,确权登记的宗地数共735.27万宗,已确权登记发证693.40万宗。基本查清了全区重点区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位置、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建立了重点区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数据库,为农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夯实了基础。(5)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住房制度的改革,使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有效地促进房产测绘服务的发展。为了加强房地产测绘的管理,国家颁布了《房地产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公摊面积计算标准》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各省市也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比如,长沙市、南宁市分别制订了《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南宁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对当地的房产测绘作业要求进行了技术细化。2002年10月,建设部建立房地产业信用档案。这些法律和政策依据,对于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提高房产测绘的现代化水平、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稳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十多年来,随着房产测绘业务的广泛开展,房产测绘的测量仪器和测绘手段也不断进步,手持测距仪、全站仪、卫星定位、三维扫描等先进测量仪器及专业成图软件广泛应用,提高了房产测绘工作的效率和测绘质量。
(6)森林、林木所有权。国家林业局分别于2007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发布《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对林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规范和部署。据调研,湖南、广西林业部门以1:10000地形图或1:5000航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开展了林权调查和登记,2013年底基本完成该项发证工作。但两省区林权登记信息大都采用台账形式,未与空间数据关联。由于工作底图精度偏低,参与作业队伍实力参差不齐,与国土部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叠加后,众多权属界线存在矛盾,部分地区由于林权发证导致的纠纷、上访、公诉案件较多。
3.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测绘的运行模式
从国土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地基本完成了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设立和制度建设,大部分县市也成立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日常业务管理,进行业务受理和登记发证工作。现阶段,测绘单位主要工作是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承担如下工作:一是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特别是房地数据进行整合,基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运行,并将登记相关信息实时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实时、动态更新。二是实现基础测绘和测绘成果管理、流程定制、表单制作、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登记信息交换等功能,满足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归档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三是覆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实施权籍调查和不动产测绘。